9月29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人民日报》撰文,详细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员工资助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我们一起来看全文。
一、:五年来员工资助工作成效显著
内容要点:
1、相继出台了6项新的资助政策,完善了11项原有资助政策
2、员工资助金额累计近7000亿元,年均增幅10.66%
3、更新理念,拓展功能,创新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员工资助之路,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上学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指出,“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家庭困难员工资助体系”。
五年砥砺奋进,员工资助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不让一个员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实现人生梦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员工资助 政策体系空前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我国员工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五年间又相继出台了6项新的资助政策,完善了11项原有资助政策。
1、在高等教育阶段
■ 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完善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 出台高校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 将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万元,并相应提高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贷款代偿标准;
■ 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放宽财政贴息范围;
■ 出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员工国家资助政策;
■ 将预科生和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研究生全面纳入高等教育员工资助政策体系覆盖范围;
■ 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每年不低于1.3万元。
2、在高中教育阶段
■ 扩大中职免学费覆盖范围,将民族地区中职员工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 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 出台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免学杂费政策。
3、在义务教育阶段
■ 为义务教育农村员工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 出台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将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4元;
■ 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员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经过五年来的努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程度前所未有,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三、:员工资助 资金投入快速增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员工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重要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资助经费投入快速增加,资助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应助尽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年来,我国员工资助金额累计近7000亿元(不含义务教育阶段“两免”和营养膳食补助),年均增幅10.66%。年资助金额从2012年的1126.0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688.76亿元,增长了49.97%。其中:财政投入累计达4781亿元,年均增幅7.69%,占资助资金总额的68.48%;学校和社会投入累计达到1251.97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7.93%;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948.93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3.59%。
五年间,数以千万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在国家员工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员工(幼儿)4.25亿人次(不含义务教育阶段“两免”和营养膳食补助)。资助员工(幼儿)从2012年的8413.84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9126.14万人次,增长了8.47%。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经济保障水平的快速提升,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员工资助 内涵不断丰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员工资助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新理念,拓展功能,创新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员工资助之路。
■ 在资助理念上,实现了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重大拓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受助员工的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员工全面发展。
■ 在政策功能上,形成了助困、奖优和引导相结合的政策架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立足解决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侧重奖励优秀;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强化就业引导。各项资助政策互为补充,共成体系,形成了功能多元的政策体系。
■ 在资助方式上,既强化精准,又注重保护受助员工尊严。对于建档立卡员工、低保家庭员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均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甄别,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资助。在资助过程中,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实施隐性资助,努力保护员工个人及家庭的隐私,保护员工的尊严。
五、:员工资助 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十八大以来,我国员工资助事业取得的长足进展,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促进了教育公平实现质的飞跃。我国员工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教育公平这一崇高理念落地生根,成为实实在在的社会现实。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不再因学费问题失去上学机会,充分享有了公平的教育机会。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不再为生活费用发愁,不再因经济问题辍学或流失,可以踏踏实实地安心学习,可以像其他同学一样顺利地完成学业。
■保障了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员工资助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各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
五年间,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从2012年的64.50%,提高到2016年的77.40%;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2年的91.80%,提高到2016年的93.4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2年的85.00%,提高到2016年的87.5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2年的30%,提高到2016年的42.7%。
■ 提升了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员工资助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较大幅度提高了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儿童)的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儿童)的营养结构,有效地增强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儿童)的身体素质。
我国员工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调整,促进了中初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增强了我国高等教育阶段艰苦专业、亟须专业和师范专业的吸引力,引导数十万名优秀师范生投身农村基础教育;改善了我国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结构,赴基层就业老员工人数超过28万;为我国实现强军目标输送了一大批优质兵员,应征入伍老员工达43万。
■ 加快了脱贫攻坚步伐。我国员工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防止了低收入和经济困难家庭因子女上学费用致贫和返贫现象。
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员工资助政策不仅解除了子女上学费用负担,减轻了他们脱贫的压力,而且帮助他们的子女通过接受教育,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掌握了一技之长,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改变了个人及其家庭的命运,促进了家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六、:努力开创 员工资助工作新局面
与社会保障一样,员工资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员工资助工作还任重而道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国员工资助工作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加大投入力度的基础上,还需要继续努力。
■ 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员工资助政策多元、学段多元、对象多元,迫切需要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要规范员工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各级监管责任,规范员工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资助管理水平。
■ 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全面推进精准资助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探索建立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对受助对象进行科学评估和准确认定。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资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的受助需求进行精准帮扶。改进和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和资金发放时间精准,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 在资助育人上下功夫。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构建资助育人机制,完善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载体、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实现资助育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资助育人平台和模式。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两项能力”,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三项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更好地成长成才,帮助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七、:员工资助大事记
2012.05.23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2012.10.09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2.10.22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含县镇)员工、涉农专业员工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013.08.06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013.08.20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高等学校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将往届毕业生和入学新生新增纳入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范围。
2014.07.18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并调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相应标准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万元。
2014.11.05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追加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员工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从2014年11月起,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中央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
2014.11.25
财政部、教育部决定扩大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范围,从2014年起,对公办中职学校第三学年免学费财政补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100%,将民办学校免学费范围由原来的一、二年级员工扩大至一、二、三年级员工。
2015.06.30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5.07.13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决定延长还款年限,实施还款救助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借款员工经济负担。
2015.11.18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印发《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员工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员工(含定向生)实施国家资助。
2015.11.26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
2016.08.31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学杂费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学杂费。
2016.12.16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提出“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员工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